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处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供给招标署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署理组织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许彼此控股、参股的;
3.3.6处于被责令歇业、产业被接收、冻住和破产状况,以及招标资历被撤销或许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许产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约束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接受工程的;
3.3.8招标人近3年内有受贿违法行为且被记载,或许法定代表人有受贿违法记载且自记载之日起未超越5年的;
3.3.9招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期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誉办[2018]23号)。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刻和地址: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节假日在外)8:30至11:00时,13:30至16:00时。凡有意参与招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希地丰华项目处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供给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招标人为其处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恣意接连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供给);④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招标人为其处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恣意接连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供给);
5.1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为2025年3月5日14时00分,地址为:宜兴市徐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3楼开标室(地址:徐舍镇腾飞路9号)。
5.3开标时契合性检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招标单位为其处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恣意接连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供给);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招标人为其处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恣意接连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供给);
8.2如资历证明资料在年检期间需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有必要清晰其有用性,如“赞同延期至*年*月*日有用”,“赞同持续有用,本证明有用期10天”等。未标明有用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用。标明有用期的,不允许超出30天,标明的有用期如超越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用,超出30地利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不置可否、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处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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